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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薰琹艺术研究会”会员章程(修订稿)

2006-06-20 02:36:00来源:庞薰琹美术馆点击:5129
活动时间:2006-06-20— 2007-09-19
活动地点:“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章程(修订稿)
 
庞薰琹美术馆 常熟美术馆
“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章程(修订稿)
一、宗旨:  
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由馆外热心庞薰琹艺术研究工作并愿为之做贡献的各阶层人士组成,个人或集体均可参加,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活动。“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组织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向社会推介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了解社会动态和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展览及其研究信息信息,帮助庞薰琹美术馆开展业务工作,增强美术馆的社会基础。利用社会力量办馆,更好地发展庞薰琹艺术研究工作和美术馆事业。
二、“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有以下权利:
1、持本馆颁发的“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证件,可以免费参观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所举办的各种陈列展览,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优惠。
2、持证可以参加本馆“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包括艺术品鉴赏和展览开幕等活动)。
3、享受本馆不定时寄的最新的展览信息、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
4、持证介绍集体观众到本馆参观,可获门票优惠。
5、持证可以免费携带一至两人参观本馆举办的各种展览。
6、会员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在“ 常熟美术馆网站” “ 庞薰琹美术馆网站” 上给予发表,并适时结集出版。
三、“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有以下义务:
1、“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初入会交费不低于500元,以后每年交费50元。
2、参观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展览后对展览提出反馈意见。
3、积极介绍或组织观众到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馆参观。
4、通过各种途径对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5、协助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组织临时展览、征集艺术品、开展艺术品鉴赏、艺术研讨等业务活动。
6、参加由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组织的旨在服务观众的活动。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常熟美术馆、庞薰琹美术馆作义工。
四、“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的登记管理
1、“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的登记与管理由庞薰琹美术馆、常熟美术馆宣教部负责。
2、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对有突出贡献的“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进行表彰。
五、参加办法  
加入常熟美术馆“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首先由本人向美术馆提交书面申请(可以前往美术馆宣教部填写申请表Tel:0512-52223206),或者直接将申请表格邮寄到本馆(庞薰琹美术馆:元和路98号、常熟美术馆:西门大街117号,邮政编码215500),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 庞薰琹艺术研究会” 会员证件。
本章程自2007年9月20日生效(请庞薰琹艺术研究会的会员及时反馈信息,提出修改意见。截止日期:2007年9月19日)
                                                                                                                          2006年6月20日